計劃全年接受申請。有意參加者須於課程開始前 3 個月填妥獎學金計劃申請表格,並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以支持獎學金申請,秘書處會通過電郵發放申請審批結果。課程結束後/每個學期完結後 3 個月內,受惠人成功完成課程並取得合格的成績,便可申領發還款項。未能提供證明文件或逾期申請,將不獲受理。請在提交申請前細閱「申請人須知」。
申請人須知